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审三大看点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题: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审三大亮点。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熊峰、翟翔
全国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连续12个月下降,破案率上升。当前,在高压震慑态势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央行对数字货币探索频繁,其特点是组织化、链条化、技术手段多变、跨境实施。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提交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作为“小切口”的专项立法,草案二审稿在进一步总结反诈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加强防范性法律体系建设,强化各方面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惩治力度,在“难点”“痛点”上精准出招。
加大责任主体,加强反诈宣传和预警劝阻。
电信网络诈骗可防,多破案不如少发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关键是各方面共同努力。
此次提请审议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审稿增加了金融机构、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新闻媒体单位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中的相关义务;拓展预警劝阻责任主体,增加其他部门和金融、电信、互联网企业的预警劝阻措施,进一步释放反诈工作齐抓共管、协同合作的明确信号。
“您好,请问您安装了国家反诈骗中心App吗?”在车站广场的服务大厅里...如今,人们感到反诈宣传形式多样、无处不在,宣传主体也从公安机关扩展到各个相关行业,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正在形成。
2022年5月7日,民警在贵州省三穗县台烈镇寨头村为村民讲解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新华社记者杨宇摄
预警和劝阻是反欺诈和反欺诈的重要经验。公安部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反诈中心App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3350余万条,预警群众2.4亿次;29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通了96 1 10预警劝阻热线...
【以太坊钱包地址】提前预警、劝阻跑在犯罪分子前面的关键是争分夺秒、快速进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局长隋静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公安部联合推出了1238 1涉诈预警劝阻系统,升级了‘老人家庭号码预警’和‘闪信投屏预警’功能,预警劝阻效果大幅提升。自去年7月上线以来,累计发送预警短信和提示短信7380万条,预警劝阻有效率达60%。”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李小凯认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宣传防范和预警劝阻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同时增加了相关部门的宣传义务和预警劝阻责任,有利于营造浓厚的反诈骗宣传氛围,为人民群众筑牢“防线”;有利于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开展预警劝阻,共同筑牢“防火墙”。
拓展“资金链”治理,提高拦截被骗资金效率
作为一种侵犯财产的犯罪,电诈犯罪分子瞄准的是老百姓的“钱袋子”。与传统的“面对面”诈骗方式不同,诈骗团伙利用“互联网加金融”以非接触方式实施犯罪,诱导受害人使用网上转账,将骗取的资金转入由多个“头部”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收款二维码等组成的非法资金流动通道。,从而在网上转移和“清洗”骗取的资金。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电诈犯罪分子通过三方支付、四方支付、“跑分”平台、数字货币、贸易对冲等方式不断变换洗钱手段。转账速度快、隐蔽性强,给公安机关追逃追赃带来困难,也对整个“资金链”的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此,《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审稿将涉诈监测和治理对象从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扩大到数字人民币钱包、支付条码等支付工具和服务。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副教授谢玲认为,将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收款条码纳入诈骗资金监测范围,有助于防止多样化的金融账户形成电诈犯罪的洗钱通道,及时发现被骗资金的转移轨迹,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予以拦截,为受害人挽回损失。
电诈犯罪分子凭借电子支付和资金流转的跨行、跨地区、跨境交易特征,盘踞境外,为达到“取钱”目的,利用“人头”银行账户和“润分”人员提供的收单卡码,将骗取的资金多次转走。
对此,草案二审稿为确保监测和识别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的有效性,明确金融机构可以依法收集必要的交易和设备位置信息。
“金融机构可以有效识别从境外发起的可疑交易,评估账户欺诈风险,为公安机关止付、查询和冻结涉案资金争取时间,提高资金拦截的及时性。”谢玲说。
加大对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参与欺诈行为的人员采取限制出境等措施。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跨国、跨境组织化、规模化特征日益明显。集团领导人和骨干经常隐藏在国外,以高薪招聘为幌子,诱骗和招募没有深入参与(开发虚拟货币)的年轻人在国外从事欺诈活动。
据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一年公安部多次派出工作组赴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国际执法合作,从境外遣返6 10以上犯罪嫌疑人;组织了一个“切断”项目,捣毁了20万非法出境团伙,逮捕了5人。1 10,000名涉嫌走私者。
目前,出国对中国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数量已大大减少。然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仍有许多犯罪团伙对我国公民实施诈骗。办案民警认为,目前种种迹象表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集团已经开始向打击难度更大的境外地区转移和蔓延。
根据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现实需要,《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审稿规定,对涉嫌参与诈骗犯罪或者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到刑事处罚的特定人员,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采取限制出境的相关措施。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国认为,对参与诈骗的人员增加出境限制可以降低电诈案件的调查和执法难度,加强对电诈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和打击力度,防止境外国家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外之地”。
此外,草案二审稿加大了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处罚力度,增加了对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可以采取的限制其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停止柜台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访问网络等措施。
“实施诈骗犯罪分子使用的电话卡、金融账户和互联网账户是信息沟通和资金归集的工具。对因从事电子诈骗活动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进行一定限制,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户等基础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郭威说。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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