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天用虚拟货币“洗白”770万?新型“黑产链”来了!
利用虚拟货币披上隐藏的外衣,成为近年来犯罪分子使用的新方法。
神化的荐股大师,一对一VIP会员服务,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平台...随着投资理财的热情高涨,各种股票推荐骗局层出不穷。许多投资者知道风险,但仍然沉迷于骗子编织的骗局,梦想着“一夜之间归还资金”,结果他们陷入了虚假平台的投资陷阱。
现在,这种“杀猪”“虚拟盘”“网恋陷阱”产生的黑钱被转移到更隐蔽的虚拟货币平台,一条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非法产业链逐渐浮出水面。
传统“荐股”套路,洗钱新手段
4月26日,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境外诈骗集团诈骗案,诈骗金额高达770余万元。其中,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
虽然诈骗金额巨大,但刘某及其团伙的骗术其实是“老套路”。
2019 9月的一天晚上,吴先生收到了一个微信添加好友的申请。通过后,对方自称喜欢炒股,有赚钱的方法。然后他把吴先生拉进了一个股票交易群,并给他推荐了一位股票交易老师。
股票老师每天在群里讲课和分享股票信息,群里的其他成员也经常向老师反馈赚钱的“好消息”。过了很久,吴灿先生忍不住动心了。他跟着老师的教程学习,起初他顺利地赚了一些钱,他对股票老师的信任开始提高。
没过多久,老师说现在股市行情不好,建议大家炒“数字货币”。吴先生没有怀疑他,并根据老师的推荐下载了一款APP,并充值购买了所谓的“数字货币”。
不幸的是,同年4日至8日1 1月,在短短四天内,吴先生四次充值19万元,但未能获得任何收益。两周后,吴先生发现该APP账户无法提现,随后他突然醒悟并立即报警。
警方调查后发现,除了吴先生外,陆某、张某等20余人遭遇了同样的“套路”,被骗金额从几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随着刘某、李某甲、刘某、李某乙等人的落网,一个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的幕后骗术也浮出水面。
法院判决书显示,20 19年8月至9月,被告人刘某、李某甲、刘某、李某乙等人在他人的邀请下或通过网络招募加入了马来西亚的一个境外诈骗犯罪集团。诈骗犯罪集团有明确的“工作机制”:
首先将新招募的成员分成不同的小组,分组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其中,被告人刘某作为诈骗犯罪集团的负责人,负责管理各种诈骗集团、发表演讲、统计业绩。
每个群成员手握大量微信号,一边随机添加像吴先生这样的受害人,一边冒充“投资人”加入该犯罪集团组建的大量微信群。在该微信群中,被告人李某甲等团队负责人冒充炒股老师,被告人刘某和李某乙等团队成员分别冒充老师助理、虚假投资者等角色。团队成员之间有一套成熟的沟通技巧,他们相互配合。
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后,以“某种数字货币可以获得高额利润”的说法诱导受害人下载由其控制的投资平台,并通过后台操作制造升值假象,直至受害人的充值款被非法占用。
经查,被告人刘某等人参与的诈骗集团共诈骗77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谋、李某甲、刘谋、李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通过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根据四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 1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甲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李某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非法资金流入海外交易所“漂白”
虚拟货币的流通不留痕迹,具有匿名性、复杂性和跨国性等特点。它可以在没有金融机构参与的情况下完成,并且很难追踪资金的去向。它已成为犯罪分子“漂白”赃款的新武器。
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和洗钱的案件也在增加。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统计,20 18年我国虚拟货币传销案件多达166起,而20 17年有94起,20 16年有46起,20 15年有/kloc-。2020年以来,中国各地警方破获的虚拟货币犯罪案件频频被媒体披露。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凝表示,他所接触的虚拟货币洗钱案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虚拟货币为幌子并建立虚假交易平台的欺诈案件。另一种是以虚拟货币为媒介转移赃物,这涉及洗钱犯罪,掩盖和隐瞒犯罪。
过去,犯罪团伙通常提供资金账户来转移资金或提取现金,并通过购买理财产品、买卖房屋和车辆来帮助转移资金。然而,这种资金转移方法可以追溯运行记录,而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新型犯罪方法则更加隐蔽。一旦洗钱团伙将黑钱转移到海外交易所,追回资金将极其困难。
2020年3月,在浦东新区公安局公布的一起虚拟货币洗钱典型案件中,一名涉嫌利用虚拟货币平台筹集资金并诈骗数千万元人民币的嫌疑人逃离澳大利亚,并指示其妻子陈某将诈骗所得转移到海外。妻子交代,这笔钱通过银行卡寄给了两名比特币矿工,交换了钥匙后交给了丈夫,从而绕过了外汇管制。身在澳大利亚,他可以直接将虚拟货币兑换成澳元。
夫妻双方的海外洗钱活动,包括内部和外部洗钱活动,充分发挥了这两种欺诈行为的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虚拟货币洗钱可能成为区块链世界的长期犯罪威胁。加密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特性使侦查部门面临资金查控难、运营商连接难、电子证据获取难等诸多困难。
对此,侦查部门应依托区块链技术优化反洗钱系统,完善电子取证工作,完善反洗钱数据监测预警系统。
“网上约会”的对象为犯罪团伙传授洗钱知识
非法资金流入虚拟货币交易所的重要渠道是不易识别的信用卡账户。在福州警方近期侦破的一起洗钱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网恋”被带入洗钱陷阱。
2020年春节,赋闲在家的李某通过App认识了一名女网友,双方很快坠入爱河。告诉李手机可以赚钱,李不假思索地向讨教“经验”。按照陈骁的指示,李某下载了聊天软件App,绑定了银行卡和身份信息,然后开始了第一次“刷单”。仅一天就赚了2000元。虽然感觉不对劲,但他并没有停止刷牙的“手速”。
今年1月,福州三叉街派出所民警在侦办一起网络投资诈骗案件时,发现李某名下一张银行卡的资金多达500万元,民警立即出动对李某实施抓捕。面对从他银行卡流出的资金,李灿只有认罪。在陈骁的指导下,他通过出租、出借和出售银行卡帮助犯罪分子用虚拟货币“漂白”部分赃款,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安宁表示,为了减少此类信用卡被犯罪团伙用作洗钱工具,监管部门应在三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是加强银行卡管理。近年来,犯罪分子经常购买、借用或使用他人身份办理银行卡并用于犯罪活动。公安部等部门最近开展了“断卡”行动,目标是打击此类行为。
二是加强资金变动监测。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加强对资本交易的实时监控,并对发生变化的资本流动及时采取临时限制措施。
三是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网络科技公司的监管和法治宣传,强化对第三方支付和网络科技公司的合规管理义务,防止为不法分子提供资金渠道和技术手段。
注册有任何问题请添加 微信:MVIP619 拉你进入群
打开微信扫一扫
添加客服
进入交流群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