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盗窃14起的他,犯罪记录却被封存……
近日,被告人曹(未成年人)因犯盗窃罪被太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公文包
2002年5月至8月,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4次秘密窃取他人摩托车汽油及相关财物。涉案物品的评估价值为8 13.73元。
案件的审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曹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酌情从重处罚。因被告人曹某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缴纳罚金。法院依法决定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曹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曹盗窃以太坊起始价罪。(【比特币之父】文中涉案人员为化名)
典型意义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涉案未成年人“无痕迹”回归社会,太平区法院依据《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关于教育、感化、挽救原则的相关规定,对该案犯罪记录进行封存,确保每一名改过自新的孩子都能“无痕迹”回归社会。
法官提醒
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小偷小摸”既不是事也不是罪。众所周知,无论盗窃金额多小,也是违法行为。如果两年内被盗三次以上,应视为多次盗窃。千万不要因为贪念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否则等待你的将是“牢狱”生涯。
撰稿:王富强、杜爽、姜珊珊
原标题:“他偷了3个月/克洛克-0/4,但他的犯罪记录被封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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